剑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016/01/20]

    根据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60号)和《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商市〔2015〕85号)及《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5〕86号文件)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经认真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电子发展,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精神,依托我县产业资源和优势,围绕贯彻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以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为目标,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合力,依托邮政、供销以及骨干流通企业、电商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和促进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交易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打造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升级版,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
    二、 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强化服务、搭建平台,加强示范引导,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调动电商、商贸、物流、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广泛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统筹规划,创新推进。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构建现代农村市场体系的重要引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加强规划布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创新农村商业模式为重点,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打造农村商贸流通新型业态,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农村经济基础、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充分发挥我县木雕等传统手工艺品、高原特色农产品、文化旅游资源等产业优势,因地制宜,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坚持精细化开发,差异化、错位化发展,促进产业聚集,探索具有地方特色及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路径和模式。
    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充分发挥综合示范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集中力量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健全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建立完善物流配送机制、加强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就业和农民增收、带动扶贫开发等方面先行先试、重点突破,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地区更大范围的推广和应用。
    三、 工作目标
    ㈠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政策体系、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㈡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普及率、应用领域不断扩大;
    ㈢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逐步完善,配送能力不断提高,物流成本有所下降,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
    ㈣农产品商品化率不断提高,品牌效应逐步显现,质量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㈤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显著增长,占当地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明显上升;
    ㈥网购网销成为农村居民消费和增收的新渠道,在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促进农村就业和农民增收、带动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成效。
    四、实施内容
    ㈠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⒈建设内容
    改造建设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培训、产品展示、企业孵化、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购买电脑、打(复)印机、扫描设备、音像(视频、LED显示)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设备、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和运营商的运营维护。
    对全县8个乡(镇)、10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改造建设,购买电脑、LED显示屏、电视、POS机、扫码枪、收银机、网络连接设备、室内外牌匾、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
    ⒉建设要求
    ⑴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须有面向农村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上平台(利用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支持多平台销售;能围绕农村电商发展需要,具备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电子结算等功能;能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金融服务及其他增值业务等服务;能带动30人以上就业(优先安排残疾人、贫困户就业);能采集、统计县(市)域真实有效网络交易数据,能进行数据分析;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管理规范;门头建设特征醒目,应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剑川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字样。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须于2016年3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⑵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能为村民提供代购代销、代收发货、缴费支付、订票、信息服务等功能;按统一风格进行装修装饰,门头、牌匾建设特征醒目,应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剑川县XX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XX乡(镇)XX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等字样;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和村电子商务服务站要实现全覆盖。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改造,2016年6月底完成计划的50%以上,2016年8月底前全部建成达标。
    ㈡县、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⒈建设内容
引导县内各参与示范县项目建设企业实施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中心信息化建设改造、购置各种设备设施和配送车辆,实施补助网销网购商品(包裹)的配送(投递)等,着力解决由乡(镇)到村 “最后一公里” 的物流“瓶颈”,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体系。
    ⒉建设要求
    ⑴各项目建成后,须具备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电子信息服务平台,能完整、真实的反映配送记录,能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能做到物流配送48小时内到达村级站点。
    ⑵有完善的电子商务物流仓储功能(有条件应建设冷藏区域),具备网销网购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并逐步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功能。
    ⑶县级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乡(镇)、村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站点在2016年8月底前完成建设。
    ㈢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⒈建设内容
    支持县内各部门、企业购置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溯源等设备设施,开展资质认证,为示范县建设提供公共服务,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⒉建设要求
    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须具备面向本地建设的农产品追溯和质量认证体系,可通过条形码或二维码等数字溯源防伪,物联网有相应的设施设备、能够提供产品从源头到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有职能部门通过的地理标识或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认证产品;有能够组织一定规模收储并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加工和配送的农产品龙头生产加工企业;应有完善的农特产品营销策划推广方案。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在2016年8月底前完成。
    ㈣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及技能培训
    1.培训对象及内容
    开展面向基层政府机关、村民委员会、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的电子培训。重点培训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信息员等有志立足农村、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创业的人员。具体培训内容为:
    ⑴针对县(市)、乡(镇)、村干部等开设以“互联网+”、电商趋势分析、县(市)域电商发展政策及机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及成功案例分析等课程为主的引导式培训。
    ⑵针对村民开设以电商发展形势、农产品网销、网络购物、网上交易、网络平台使用、网络安全等相关课程为主的普及式培训。
    ⑶针对有电商创业意愿的人员开设电商(微商)交易平台的店铺注册、网店设计装饰、运营管理及推广、客服服务等课程为主的电商创业基础、进阶、精英等教程。
    ⑷针对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信息员开设以代购代销、在线支付、多平台销售、物流软件应用、农村信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农产品销售技巧、信息员授课技能等内容为主的技能培训。
    ⑸开展其它类型的相关培训。
    2.培训要求
    ⑴培训要根据人员结构,区分类别和层次,按计划、分阶段进行。
    ⑵培训机构选定应通过政府采购或者组织第三方评审等方式确定,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的不同优先选择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批准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
    ⑶培训备案资料应有培训总体方案、授课通知和授课组织单位情况、每次培训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简要培训大纲、培训人员名册及签到名册。
    ⑷对每次培训授课要有现场照片和经过审核的培训方案及培训组织过程监管的证明材料。
    ⑸要有与培训机构签署委托培训协议或下达培训任务的相关文件。
    ⑹授课人员为具有网店实操、运营业绩资历的讲师或有相关资格认证的专家担任。
    ⑺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5000人以上的培训目标。
    五、组织实施
    ㈠启动阶段(2015年12底前)
    ⒈组织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情况摸底调研。组织各责任部门开展学习考察,为开展综合示范工作打好基础。
    ⒉根据省级综合示范工作方案、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县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经评审并公示后,上报省、州商务和财政部门备案。
    ⒊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机构,抽调工作人员,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实施方案,启动示范项目建设。
    ⒋利用新闻、网络、广播等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相关政策、重要目的和意义等,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㈡实施阶段(2016年9月底前)
    ⒈组织项目申报。按照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和引导本县有关机构、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示范县创建各分类项目的申报。示范县创建项目采取评审方式,选择确定各分类项目承办主体,于2016年1月底和3月底以前分二批次完成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公示工作,由县商务和财政部门下达项目和资金补助计划指标后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⒉加强检查指导。根据计划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加强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按计划督促项目承办主体推进项目实施,做好示范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抓好责任落实,确保示范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⒊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承办主体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提交验收申请,收到各项目承办主体验收申请后,严格按有关程序和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计划实施的项目进行评估验收,组织相关验收审核,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示范目标的实现。
    ㈢绩效评估(2016年10月底前)
    按照统一要求,对示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缺补漏,根据绩效评估指标,开展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估,接受国家、省、州受绩效评价和检查验收。
    ㈣总结推广(2016年12月底前)
    在充分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成果,选取示范工作典型和经验推广实施,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成果,安排下阶段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六、保障措施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在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县商务局)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及时解决示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商务局负责综合示范项目实施、验收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成效。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督检查。县工信、园区、供销、农业、旅游、人社、教育、邮政、交通、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相关县级责任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负责各部的工作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健全管理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根据县级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好当地具体的实施计划,负责引导和支持辖区内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参与示范项目的建设,协调推进全县示范县创建工作。
    ㈡整合资源,优化环境。县级相关部门加大对相关行业领域资金、政策的争取,全力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从财政、金融、土地、工商登记、税费、市场监管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制约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障碍和瓶颈,有效整合县域内的资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创业,积极培育一批网商,支持物流企业全面实施物流体系建设,出台奖励措施,扶持电子商务发展,优化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㈢细化措施,精心实施。根据综合示范实施方案、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各项目承办主体要制定好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细化工作目标与任务,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倒排时间进度,确保方案落地、项目落实。要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㈣强化监管,确保安全。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规定,要加强对示范项目的动态管理,确保资金用于文件确定的支持方向,保证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按规定在当地媒体或网络公示。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㈤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广告牌、各种节会等宣传媒介,加大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普及宣传电子商务知识,传播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提升全民电商意识,在全县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剑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投资计划表

剑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分类

实施内容

投入资金

补助

资金

配套

资金

 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施建设

350

 

8个乡镇电商服务站和10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改造

380

 

 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县级(政府)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

150

 

县级(企业)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

300

 

企业购置物流配送专用车辆补助

150

 

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补助

100

 

 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及技能培训

培训各类电商人员5000人

270

 

^ ^

 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企业产品商品化品牌培育,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产品线上线下营销推广。

150

 

小计

1850

 

合计

1850